HCPC Brands Europe责任人(RP)
《法规 (EC) No 1223/2009》第 4 条要求,每种投放欧盟市场的化妆品均须指定一名责任人,即设立于欧盟境内、依法承担该产品合规义务的主体。HCPC Brands Europe B.V. 担任您的责任人,并向主管机关承担这些义务,使您无需在欧盟设立自己的实体即可进入欧盟市场。
服务内容
- 正式委任:依据《化妆品法规》第 4 条接受书面委任,指定 HCPC Brands 为您产品的责任人。
- 标签地址:我们的责任人名称和地址与第 19 条要求的其他标签信息一并标注在您的产品标签上。
- PIF 保管及查阅:我们保存您的产品信息档案,并应主管机关要求,以其易于理解的语言提供查阅。
- 标签合规核查:我们在产品上市前检查标签是否符合《化妆品法规》。
- 主管机关联络:我们作为就您的产品向主管机关负责的联系窗口。
- 化妆品上市后安全监测:持续监测严重不良反应,并依法强制报告。
谁需要欧盟责任人
- 首次向欧盟市场出口化妆品的非欧盟制造商。
- 从欧盟以外地区进口化妆品成品的进口商。
- 以自己的名称或商标重新标示产品,或对产品作出可能影响合规性的修改的经销商。
- 希望外包法规事务职能而非建立内部专业团队的欧盟制造商。
仍由您负责的事项
责任人严格属于法规事务角色:HCPC Brands 不生产、不配制、不包装,也不持有您的产品库存。在双方内部关系中,产品本身的安全、质量及配方由您和/或您的制造商负责;根据我们的《责任人协议》,与产品有关的费用、罚款或索赔转由客户承担。这一分配约束双方关系,但不限制《法规 (EC) No 1223/2009》对 HCPC Brands 作为指定责任人规定的、向主管机关承担的法定义务。
法规框架
我们的流程
- 1. 资料接收:审核您的产品组合、现有文件状况及目标欧盟市场。
- 2. 协议:正式确立责任人委任,并确认标签要求。
- 3. PIF 及 CPSR:编制或审核您的产品信息档案及化妆品安全报告。
- 4. 通报:提交您的 CPNP 通报。此后,产品上市仍以满足所有适用的化妆品要求为条件。
- 5. 持续委任:在我们担任您的责任人期间,持续开展化妆品上市后安全监测及主管机关联络工作。
常见问题
欧盟化妆品法律中的责任人是什么?
责任人(RP)是化妆品投放欧盟市场后对其合规性负责的自然人或法人。默认由欧盟境内制造商或非欧盟产品的进口商承担;制造商或进口商也可书面指定另一欧盟境内主体担任责任人,而该主体必须书面接受。经销商仅在以自己的名称或商标将产品投放市场,或对已上市产品作出可能影响适用要求合规性的修改时,才成为责任人。是否达到这一条件应依据事实判断,而非取决于修改是否“重大”。
责任人必须设立在哪里?
根据适用安排,责任人必须设立于欧洲经济区(EEA)或北爱尔兰。欧洲经济区包括挪威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。设立于欧洲经济区及北爱尔兰以外的企业,必须在产品上市前确保已指定符合资格的责任人。
如果已有责任人,但希望更换服务商,应如何处理?
可随时进行交接。原责任人与新责任人需要配合移交产品信息档案,并更新标签及 CPNP 通报中的责任人地址,以避免上市合规出现空档。
HCPC Brands 担任责任人后,如果产品出现问题,谁承担法律责任?
需要区分三个层面。第一,法定地位:作为指定责任人,HCPC Brands 向主管机关承担《法规 (EC) No 1223/2009》对该角色规定的义务,包括确保产品信息档案可供查阅、通过 CPNP 通报、开展化妆品上市后安全监测及配合市场监督。这些责任不能通过合同排除。第二,实际执行:产品本身仍属于您;配方、生产、测试、宣称证明及基础安全数据由客户提供并负责。第三,风险分配:根据《责任人协议》,与产品有关的费用、罚款及索赔转由客户承担。最后这一点约束我们与您的关系,但不减轻 HCPC Brands 对主管机关承担的义务。
责任人持续开展哪些工作?
在首次委任之后,责任人持续更新产品信息档案、监控标签合规性,并应要求与主管机关联系;在产品仍在市场销售期间,通过化妆品上市后安全监测持续监控并报告严重不良反应。
另请参阅产品信息档案、CPSR、化妆品上市后安全监测页面,或完整的化妆品术语表及常见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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